意识。
前面说的为奶奶送饭是一例。
现在四岁了,要让他干点活儿。
琢磨好长时间,决定先让他学着洗手绢。
自此,儿子的小手绢就是自己洗了,尽管每次他自己洗完,妻子都悄悄的给他另洗一遍。(请注意,一定不能让孩子看见,因为,那会减少孩子的成就感)每当看见儿子坐在小板凳上,边洗边唱歌,我感到非常高兴。以后,让他洗的东西逐渐增加,直至自己的衣服自己洗。
七岁时,我又琢磨着,应该找一件他天天都可以干的活儿,让他干。
我瞅上了刷碗这活儿。
这是一件可以天天干,又费时不多的活儿。既可以让他天天有活儿干,又不会耽误功课。反正,吃完晚饭马上学习也不是什么好事儿。于是刷碗的任务又落到了儿子头上,尽管一开始,他砸了不少碗,可是我不在乎,砸了再买,过了几个月也就不砸了。这习惯,一直坚持下来了。甚至,在他参加高考的那几天,这习惯也没有改变。
直至今日,只要儿子在家,晚饭后刷碗就是他的任务。
他的妈妈现在已不上班,疼儿子,有时就说,不用儿子刷碗了,特别是周日晚上,吃完晚饭儿子要回学校,但儿子总是坚持刷完碗再走。
为父母者,给孩子一些尽义务的机会吧!这会使孩子人生的道路走的顺利些!
(七) 嘴随着腿
我母亲说过:“嘴随着腿”。这话的意思是说,小孩子会说话与会走路是相关的。会走路了,会说的话也就多了。
老母亲没文化,却常常能说出一些至理名言。
我体会,之所以嘴随着腿,是因为小孩子会走路后,接触的东西就多了,也就是实践能力提高了。所以要表达的东西也就多了,自然就能学会说更多的话,思维也就更丰富。
体会到这一点,我除了教儿子说话外,很注意让儿子接触更多的东西,接触更多的人。
我很想教他背《三字经》,但当时这还是四旧,没人敢教孩子念这个。想起老人家喜欢三李诗词,就开始教儿子背诗词。先是李白的《静夜思》,再是《望庐山瀑布》,《忆秦娥》;杜甫的《绝句》;李清照的“生当做人杰”;马志远的《天净沙.秋思》;再到苏轼的《水调歌头》《念奴娇》等等。至儿子一岁半,已能熟练背诵四十余首古代诗词。至于《三字经》,在他小学五年级时我还是教他背过了。但总觉得晚了一点。
在此期间,经常带他到亲戚朋友家去见见世面。每至一处,总有人逗他背背诗词,儿子总是大大方方的连背带表演,赢得大家的赞赏,也赢得了不少好吃的东西。他也越背越来劲。
这一做法的好处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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