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证据,能证明她做引产是为了放弃胎儿。
据杨齐回忆,那张“不做尸检”的意愿书很简单,就是要求家属决定尸体是否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她只是没有想到,签完字以后孩子还活着。
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医患处于亚滨对此表示,经查询,当看到胎儿存活后,那份意愿书已经被医护人员撕毁了。医院将要求当事医护人员详细记录撕毁经过,为杨齐补上她需要的证明。
医院称引产胎儿有存活可能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强调,考虑到胎儿可能不健康,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杨齐一家认为,医生用药不到位,给他们一家造成很大困扰,每天还要承受高额医疗费。
杨齐的父亲说,现在孩子还小,医生也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但他们最担心的是孩子未来的健康问题。
于亚滨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有的胎儿在引产过程中自然死亡,但存活下来的胎儿必须让家属带走,是否继续为孩子治疗应由家属决定,“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于亚滨称,除腹中胎儿发育受限外,杨齐自身存在
妊娠高血压等问题,继续怀孕对大人也有危险,当初为杨齐做引产,其实是为了保大人和孩子。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而且,有些疾病在胎儿出生后是可以医治的,这也是出于伦理和人权方面的考虑。
但杨齐一家表示,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存活的可能。
双方协商申请鉴定机构调查
于亚滨认为,医院并无过错,但鉴于双方各执一辞,他们愿与杨家协商,申请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调查,认定责任问题。
杨齐昨日表示,她已经向医院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请求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
争议焦点
医院是否告知 婴儿可能存活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和丈夫表示,考虑到胎儿患脑瘫的可能性比较大,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引产过程中,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可能是活的。
医院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不健康胎儿 可否致死性引产
杨齐和家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可能不健康的孩子要让他诞生,这不但会给家庭增加痛苦,也会给这个孩子本身带来很多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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