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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的教子之道

2006年11月17日 08:13 出处:温州儿童网 作者:亲亲宝贝网 阅读次数:401
许多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人,都深深体会到不同国家儿童的差异性。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老外”的教子之道吧。 营造文明的氛围&nbs
跟在大人的后面走,有时,孩子不小心摔倒了,母亲竟然一声不吭地等在那儿,孩子此时也不声不响地爬起来继续 走路。一位日本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儿子,但是她却从不抱不满周岁的孩子。问其原因,她说:“孩子一哭就抱他,会养成爱哭的坏习惯。”日本人往往用不近人情的严酷方法塑造孩子的意志和品质。比如,饮食方面,以食不过量为信条,不让孩子吃饭吃足,因为孩子的胃过于 疲劳就会使大脑功能减弱。认为多吃会使孩子蠢笨不思进取。此外,日本的幼儿园,要求孩子一年四季只穿一条短裤。当看到孩子们在凛冽的寒风中赤身奔跑时,日本人教育儿童的严酷性,得到了极形象的验证。也许这种场面极大地说明了为孩子创造生活逆境,并从中培养独立性格和进取精神的重要性。
尊重孩子的意愿
对很小的孩子也要尊重,给孩子自主权,以便在自由的环境中完善孩子的个性,这是大多数美国父母的信条。
美国父母与孩子谈话,一般语调平和亲切,很少听到他们粗声粗气地训斥孩子,即使在孩子做了错事时,也是循循善诱,反复讲道理。孩子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后,家长总是要说声:“我们爱你。”
美国父母认为家长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最重要的是给予孩子爱,尊重孩子的自尊心。所以,家长们总是把“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之类的字眼挂在嘴边。由于得到了父母的爱护和尊重,美国的孩子从小就可以参与家庭的各种活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比如,购买什么式样的家电、汽车,如何布置房间、处理家务,孩子都可以以小主人的身份与父母商讨,父母也都愿意倾听孩子的意见。对孩子正确的想法和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一位美国朋友对我说:“不要强制孩子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会伤害孩子的感情与个性。”这与我们中国人的“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观点截然不同。
欧洲的儿童,在充分享受大人尊重的同时,也与美国儿童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以德国为例,爱护儿童、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已被列入法律条款。一方面法律规定6-10岁的孩子要帮助父母洗碗、扫地和买东西,从小养成爱劳动的习惯;另一方面,严禁父母“唠叨、打骂或不爱子女”,如果孩子认为自己得不到父母的尊重或受到冷遇,可向法院控告自己的双亲。此外,法律还详细解释了儿童享有的各项权利。为使儿童的性格得到健康的发展,德国教育家提出了“体验自然”的口号,德国儿童从小就可以参与各种“生态活动站”的活动,到大自然中去观察和感受,与大自然浑然一体,尽情展示自己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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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无论中外,父母都有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成才需要各种条件,如,富有创造力和个性,在逆境中磨练程度较高的文明素质等等,而绝不能仅仅停留在让孩子吃饱肚子、多读几本书和溺爱孩子上。纵观一些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如,居里夫人、丁肇中、卡翁内丝以及巴甫洛夫等人的成长经历,他们都是在艰苦的逆境中成长起来的。希望以上介绍的一些国外儿童教育的情况能够给中国父母一些有益的启示。(扬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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