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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美滋垄断“第一口奶”行贿涉及七省市区医务人员(图)

2013年09月24日 09:58阅读次数:152
标签:多美滋奶粉
17日,央视以“揭秘婴儿第一口奶”为主题,多美滋“黑金”垄断“第一口奶”,一个月就行贿50万元接连曝光。仅仅今年4月份这一个月,多美滋公司就给这七个省市区的医务人员打了将近50万元款。

  17日,央视以“揭秘婴儿第一口奶”为主题,指天津一家医院企业贿赂医生护士,强行给孩子喂多美滋奶粉,让新生儿产生依赖,排斥母乳。报道指出,在这样的金钱交易下,医院的白衣天使,强行给新生的婴儿喂食多美滋奶粉,使婴儿习惯多美滋奶粉的味道,产生依赖,进而排斥母乳。并曝光了一份支出名单,支出名单显示天津多家医院的医护人员过去一年中,每个月都会从多美滋那里领到共计30万元左右的“回报”。

  21日,一位知情人再次向记者提供了多美滋公司贿赂医院的详细资料。粗略统计,表格涉及北京、辽宁、吉林、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等七个省市区。数据显示,仅仅今年4月份这一个月,多美滋公司就给这七个省市区的医务人员打了将近50万元款。

多美滋垄断“第一口奶”行贿涉及七省市区医务人员(图)

多美滋垄断“第一口奶”行贿涉及七省市区医务人员(图)

  【事件回顾】

  多美滋靠贿赂医护垄断“第一口奶”

  据央视报道,为了垄断新生儿出生后“第一口奶”,多美滋通过多种方式贿赂妇产科的医生护士:或是每个月都会向一些妇产科医生及向产妇成功推荐自己奶粉的护士打款,或是以邀请专家讲课,医生、护士听课为名,通过“赞助费”、“车马费”等形式变相向医生护士送钱。

  报道还公布了多美滋相关人士给医护人员的打款明细,其中仅天津北辰区中医院医护人员李瑞霞一个月就收到了7200元的奶粉推销提成款。北辰区中医院产科护士长李瑞霞称,7200元确为奶粉企业多美滋所给,“每月都有,是给全科室一些医护人员的讲课费和劳务费等”,她称,多美滋在医院冠名开办了一个“准妈妈俱乐部”,由住院孕产妇参加,一些医护人员定期给她们讲课。“科室和多美滋有合作,签了协议,他们免费提供奶粉。”

  这份明细显示,天津多家医院的医护人员过去一年每个月都会从多美滋那里领取到3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金额回报,每个月总额都在30万元左右,而多美滋销售人员每年用于医院的费用达到330万元。

  新生儿家属不知医院所喂奶粉品牌

  记者发现,在北辰区中医院住院部一楼的超市,只卖多美滋一个品牌的奶粉。记者询问店主是否可采购其他品牌奶粉在超市销售。“不行,只能卖多美滋”,店主说,“想卖别的牌子你得去问问5楼(产科)的人,他们同意才行。我们卖多美滋没有提成拿,是因为医院规定只能卖这个,要拿(提成)也是他们拿。”

  在医院里,新生儿家属在接受采访时称:顺产情况下,产妇住院时间为四至五天,新生儿能喝多少奶粉取决于产妇奶水的情况。如果产妇奶水不够,便需对新生儿进行母乳加奶粉的混合喂养。多位产妇家属表示,并不知道医院给孩子喂的是何种品牌的奶粉。

  一位自称月嫂的女士透露,该院每层产科病房所使用的奶粉品牌均不相同,而产妇出院前,医院会向其推荐使用某个品牌的奶粉,“包括多美滋、美赞臣等品牌。”她说。

  行贿涉及七省市区 仅4月份就打款50万元

  21日,一位知情人再次向记者提供了多美滋公司贿赂医院的详细资料。知情人向记者提供了一台电脑,据其说,在多美滋公司只有主管以上职位的人才配有这样的电脑。电脑里有多美滋公司各区销售人员之间的邮件往来,其中有今年4月北区汇款情况及改错。知情人说,一个表格上显示的是打款账号发现错误情况的统计,一个表格是给医护人员的讲课费,还有一个写着“私”的表格就是多美滋公司给医护人员私人的汇款。表格内显示省份、城市、姓名以及金额。付款日期一栏中,写的是6月7日。

  粗略统计,表格涉及北京、辽宁、吉林、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等七个省市区。记者计算了一下,仅仅今年4月份这一个月,多美滋公司就给这七个省市区的医务人员打了将近50万元款。

  【事件反响】

  业内人士揭秘

  靠奶粉控制新生儿

  事实上,医务渠道已经成为很多奶粉企业除商超、母婴店等传统渠道以外的另一重要渠道。据北京普天盛道企业策划机构总经理雷永军介绍,对于进入这个渠道的品牌来讲,有超过50%的销量是由医院渠道带动的,这个渠道本身卖不了多少奶粉,而企业本身也并没有打算在这个渠道卖多少奶粉,甚至可以不卖,但是它可以影响到市场上的销售,因为这“第一口奶”有可能影响到婴儿排斥其他品牌的奶粉,甚至排斥母乳。

  对于有媒体报道称,某企业进入一家医院的入门证就花费300万元,雷永军并不感到惊讶。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市场中等价位的奶粉为例,一罐230元,每个婴儿每月吃4罐,一年下来就是1万多元,一般要吃3年,也就是3万多元,按每家医院每天只有一个新生儿计算,365个孩子3年就能为这家企业带来1200多万元的收益,“这样看来,与几千万元的收益来比,这几百万元的投入就一点也不多了”。

  奶粉配方也有猫儿腻

  雷永军还指出,有些奶粉的配方中也存在猫儿腻。他透露,市场上有三类奶粉配方:一种是均衡营养,一种是为了增强卖点,还有一种是为了控制新生儿。如果宝宝在换奶粉后一直拉肚子,没有必要怪罪正在食用的奶粉,因为这一般是上一个奶粉品牌捣的鬼。如果上一个奶粉有大量的帮助消化的营养元素存在,就弱化了宝宝自身的消化功能。

  一个孕产妇名单就值10~30元

  那么,奶粉企业是如何布局这部分渠道的呢?

  1.名单费:把所有孕产妇的电话抄出来给奶粉商,一个有效的名单就值10~30元。

  2.轮奶:各品牌通过投标、赞助的方式,获得免费给新生儿提供奶粉的机会。某奶粉进一家出生率高的医院就要每年投30万~50万元。

  3.直销:厂家免费提供给医务渠道,或最多以奶粉价格5折卖给医务渠道,再转售给消费者,从中每罐可赚100~150元的差价。因明显违规,此现象不多。

  4.派送样品:在新生儿出院时,可以免费派奶粉,但是家长的通讯信息会给到厂家,每罐奶粉还可返还30~50元的“派样费”。

  5.听课介绍费:在针对孕妇的课堂上会派发带有编码的奶粉“优惠券”。妈妈凭此买奶粉,一个“新客户”可以返还医务渠道100~200元。

  6.学术赞助:奶粉商经常请专家给医务人员讲课,费用一场下来最低厂家砸10万元也不奇怪。还有以“学术交流”名义进行的各种医务“联络”。

  7.通过医务渠道和消费者沟通:例如,有一家奶粉商长期在医院会议室赞助某“无痛分娩”课程,最后肯定会有时间留给奶粉商宣传,再就是获取消费者的通讯方式。

  【律师说法】

  已构成商业贿赂罪

  央视报道之后,多美滋成为众矢之的,备受质疑和批判。而根据《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在0到6个月婴儿期内,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也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天津涉事医院的部分医护人员以及奶粉企业的行为已经构成商业贿赂犯罪。他指出,2008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医疗机构中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受贿罪”定罪。

  综合央视、新京报、新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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