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未婚先孕 父亲拒不承认
接下来的大部分时间内,这个体重4.6斤的男婴就待在浦江人民医院儿科的“59号”保温箱,被医护人员昵称“59号小毛头”。在医院尽心护理男婴的同时,当地警方的排查也没有停止。
浦江县浦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排查,他们发现在事发地旁边的出租房间内,有可疑的血迹,房间里住着一位22岁的女孩,浦江人。起初,女孩不承认与男婴事情有关。但是在警方的一番教育后,女孩承认她就是男婴的生母,并向一位警官陈述了“事情原委”。
去年年底,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当地一位男青年,很快两个人就发生了关系。今年年初,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属未婚先孕。找到当初发生关系的男青年,可对方并不承认孩子是他的。
25日下午,她突然感觉肚子痛,想上厕所,结果蹲下没多久,孩子就生出来了,直接滑到了下水道里。女孩说,当时她试着用手去捞孩子,可孩子身上很滑,怎么捞也捞不起来。不一会儿,她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就跑到房东那里求助,后来房东报了警。
浦江县外宣办的相关负责人30日表示,“59号小毛头”被双方家属领走了,双方长辈都“表示会抚养的”。但是,男婴的生父还涉及一个鉴定的问题。
母亲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浦江“下水道男婴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两天,不时有人打电话到浦江消防、医院、民政等部门,表达给“59号小毛头”送奶粉或者领养的意愿。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等认为,与女孩相关的罪名是“遗弃罪”、“虐待罪”。但是,从女孩的陈述和警方的调查情况看,22岁的女孩心理活动很复杂,她毕竟积极打算挽救婴儿,没有主观故意的成分。而对于那个“生父”,应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浙江省社科院的专家钟其表示,从此事上反映出部分年轻人,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的性教育和责任意识非常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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