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母婴健康>生活>婚姻家庭>钢铁大亨杜双华离婚案 巨额财产分割成谜

钢铁大亨杜双华离婚案 巨额财产分割成谜

2012年08月30日 09:32阅读次数:420
胡润上榜富豪、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离婚案因涉及巨额财产的分割一直备受世人关注。昨日再度庭审中女方宋雅红表示接收调解。

  宋雅红称,她料想杜双华绝对不会同意她提出的分割日照钢铁50%股权的要求,但为了自己和杜双华的两个儿子她想争取。现在,她不再坚持非要和杜双华离婚,愿意接受调解。

  同时,宋雅红一方透露,杜双华一方只同意在没有媒体介入的情况下调解。

  庭审现场

  宋雅红抗议“不公开审理”

  昨天庭审一开始,杜双华的律师发言称:“我们认为该案涉及当事人财产,所以我们要求不公开审理”,并将一份要求不公开审理的书面申请递交到审判席。

  三位法官进行合议后,并当庭宣布:“根据申请,依据民诉法第120条第2款(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的规定,经合议庭合议,决定本案不公开审理。”

  坐在原审被告席上的宋雅红抗议称:“2001年衡水中院的判决明明写着是公开审理,法院让我们今天来开庭的通知也写着是公开审理。你们到底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我要求给我个合理解释。”

  宋雅红的律师陈旭同时称:“杜双华先生作为案件当事人,有什么理由不到庭吗?请给我们释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官未当即给出回答,只要求书记员特别注明这一点。

  该案未公开审理。

  “最贵离婚案”回放

  2010年9月20日

  宋雅红向海淀法院起诉杜双华,要求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财产。该案涉及近500亿财产分割。

  案件审理期间,杜双华提交的一份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的判决。判决称,由于女方“居无定所,查无下落”,因此在女方缺席的情况下,将北京的一套住房及一辆桑塔纳轿车判给了宋雅红,两个儿子判给了杜双华,抚养费用由杜双华自理。

  随后,海淀法院审理认为,既然衡水中院的判决已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宋雅红再就离婚提起诉讼没有法律依据,因此裁定驳回宋雅红的起诉。

  宋雅红提出了上诉。

  2010年11月4日

  衡水中院判决的离婚案在上诉期限内,衡水中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称“该判决书确有错误,应予再审,并裁定此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2年8月15日

  北京市一中院终审裁定认为,衡水中院已裁定对该案进行再审,在这种情况下,宋雅红另行选择在北京法院起诉与杜双华离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故维持海淀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网友评论

还可以输入140

还没有人评论哦,赶紧抢一个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