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2016年4月17日报道,韩国济州道西归浦市山中发现一具被害女性尸体,韩国警方表示,该女性为非法滞留的中国人A某,目前正在排查,寻找犯罪嫌疑人。
据警方介绍,这具尸体于13日白天在草丛中被发现,死者身中六刀。警方根据尸体腐烂程度推断该女子死亡时间为1-4个月前。西归浦警方在盘查过程中见到了认识死者的举报者,在调查出入境等记录后,确认死者身份。
当地警方表示,A某为中国人。她2015年10月7日以免签游客的身份进入济州岛,之后非法滞留在岛内进行非法打工。
目前,A某尸体已被送至韩国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进行精密检查。警方相关人士说,警方迅速展开了受害者行迹分析以及周边人物排查行动。18日将发表详细内容。
中国女子在韩遇害我国有管辖权吗?
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所发生的事件,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一般来说,管辖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属人管辖权。这是指各国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实行管辖的权利。
2、属地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领域内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发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辖权。
3、保护性管辖权。这是指国家对于外国人在该国领域外侵害该国的国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使管辖。
4、普遍性管辖权。根据国际法,国家对于国际犯罪,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如何,也无论他在何处犯罪均有权实行管辖。
结合本案,我国公民在韩国受到韩国公民不法行为的侵害,我国可根据属人管辖原则进行管辖。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在实践中,除了少数的罪犯进入受害国境内被逮捕而被管辖的情况外,多数是需要通过引渡罪犯来完成受害国的管辖权。几乎所有的国家对外国人在外国犯有危害其主权与安全的罪行都行使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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