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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小学变4S店 慈善事业何去何从

2012年02月21日 00:00阅读次数:198
2010年5月,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杨街道办事处的赵村逸夫小学投入使用,然而,学生们在进入逸夫小学学习仅仅两个星期以后,就被当地村委会告知搬回原来学校,新校舍另有新用途。如今孩子们仍在老校舍上课学习,逸夫小学却变身4S,慈善事业何去何从......



赵村逸夫小学的操场现在成为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公司的汽车销售大厅

    新建小学挪作他用 村民强烈不满
 

  据了解,现在挂着“渭南威达公司”的汽车修理厂,原是2008年,由香港著名实业家邵逸夫捐款、渭南市教育局拨款,共同为新区赵村投资建设的小学。

  “当时我们还兴地说,村里的娃可以住进新教室了。但是谁知道,自从这个学校建成以后,村里的娃就几乎没有进去过。”赵村村民李耀阳说道。

  赵村二组村民张先生气愤地说:“2010年,为了应付上边的检查,把老学校的学生都接过来上了不到两个星期的课,又叫搬回去了,这就是给学生们过了个瘾!”

  逸夫小学大门前看到,建在逸夫小学原址内的“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大门已被村民用建筑垃圾堵住,车辆无法通行。逸夫小学内本应作为操场的空地上,是多处已经建好的大型透明玻璃橱窗汽车展厅、修理车间、仓库等建筑物。“原先的学校操场前方,是一根的国旗杆,现在则盖上了厂房。”赵村村民李层林说。

  在赵村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原赵村小学了解情况,由于已经过了学生下午的放学时间,空荡荡的学校静无一人。总共四间教室,空旷的操场是一走路就扬起灰尘的土地,摆放有一个乒乓球桌、两个篮球架和一个双杠,而且早已经锈迹斑斑。院子里一口还在使用的井边,并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且周围的地面还很泥泞。

  “你们看,这教室里边新配备的桌椅都是原本给新教室的,但是现在又搬回来了!”村民张西平指着教室玻璃窗后的桌椅对记者说。

  据赵村村民反映说,现在学生们还在使用的这个老学校,还是旧社会的“娘娘庙”改建的,都用了几十年了,而且教室下边还修建了很多的地下道。十几年前,是赵村村上的村民集资捐款整修,每个捐钱村民的名字还被刻在了碑上,但是如今那块碑已经被扔弃到渭河滩上去了。

  “我当时就参加修地下道了,现在几十年过去了,要是再来一场去年夏季的大雨,房屋一塌陷,这些娃不是就没救了!”村民感慨地说。

  村民说,赵村约有村民1900人,以前学生都是在赵村小学就读的,但是现在老校区的危房状况,很多学生都已经转学到别的学校,目前只剩下60个学生还在赵村小学继续就读。老师们也是几个人挤到一间办公室,好多老师实在受不了这里的艰苦环境都在埋怨。

  “就应该把‘逸夫’那两个字拆了,直接就叫我们‘赵村小学’!”看着从新学校拆下来的学校名称,村民们气愤地说道。
 

  租赁时不知是逸夫小学
 

  此次逸夫小学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梁军说,按照他们公司与赵村村委会2010年8月签订的合同,他们的租期总共10年,为此公司已经投入了1000多万元,进行两个汽车品牌4S店的经营活动。“当初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并不知道合同中所说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来的逸夫小学,更不知道这是邵逸夫基金会援助、捐赠的教育项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当初也不会做出租赁决定。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在维护村民利益的情况下,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村委会:已发督办函责令改正
 

  赵村逸夫小学2007年4月动工、2009年年底建成,总投资190.6万元,目前已结算186.6365万元。其中,逸夫教育专项资金25.4365万元,渭南市交通局争取28万元,村征地提留款预留金133.2万元。

  对于为何原本应用于教学的逸夫小学,成为对外盈利的汽车4S店,赵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李五胜说,从2007年开始,郑(州)西(安)铁、310国道、西(安)大(同)铁陆续开工并通车,两条铁有80米的路段与学校平行,郑西铁与学校北围墙只有20米的距离,学生和老师整天在噪音铁疾驰而过的晃动中担惊受怕。再加上学生上学必须横穿310国道,铁施工道路与学生上学的小路也有交叉,过往车辆较多,学生的安全是个隐患。“所以很多学生家长都提出了能否翻修村里原有小学,让学生回校上课的问题。”

  李五胜说,后来村两委会召集村上各村代表及全体党员召开会议研究此事,最终决定重新翻修老学校,让孩子回原校址上学。“而且在修建逸夫小学时,村里欠下了建筑队部分费用。所以村委会作出了将小学暂时出租、所得金额偿还欠款的决定。”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是否知晓逸夫小学校址出租并进行过干预、目前校园内的汽车展厅为何拆除速度过慢影响学生回校上课等问题时,渭南市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苗永光作出了答复。

  苗永光说,赵村原归属于渭南市临渭区双王街道办事处,2009年10月划归新区白杨街道办事处。根据渭南市《关于环线以西临渭区双王办区域管理移交方案》,在交接过程中,临渭区教育部门只就赵村小学进行了移交,没有涉及当时正在建设的赵村逸夫小学,新区教育部门并不知道赵村还有逸夫小学。

  苗永光说,今年春节前,根据群众反映,管委会就赵村逸夫小学擅自改变用途的问题成立了联合工作组,经过调查,采取了果断的措施,社会事业局也就此发文,责令赵村村委会恢复学校的教育用途。春节以后,我们又发了一份督办函。

  在赵村逸夫小学的门口,记者看到了贴在立柱上的《渭南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恢复赵村逸夫小学教育用途的决定》,这份1月21日签发的文件明确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责令赵村对其擅自改变逸夫小学用途的行为予以改正,并恢复其教育用途。但是,对于何时改正、如何改正及逾期不改相关部门将采取何种处罚措施时,这份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
 

  孩子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返回到新校上课?
 

  对此,苗永光说,在对赵村逸夫小学的处理问题上,已经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周庆文任组长,副主任秦峰、纪工委书记吕焕定任副组长,白杨街办、社会事业局、监察局、新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规划土地局、建设局为成员的工作组。“但目前,赵村两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还没有完成,问题的彻底解决,仍然需要时间。”

  此次逸夫小学出租事件中的另一方当事人、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梁军说,按照他们公司与赵村村委会2010年8月签订的合同,他们的租期总共10年,为此公司已经投入了1000多万元,进行两个汽车品牌4S店的经营活动。“当初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并不知道合同中所说的‘房屋及院落’就是原来的逸夫小学,更不知道这是邵逸夫基金会援助、捐赠的教育项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当初也不会做出租赁决定。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出面,在维护村民利益的情况下,也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对此事件,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表示,从法律上讲,这起事件违反了教育法及公益事业捐赠法。“教育法明确规定,捐赠的财物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公益事业捐赠法中也规定,捐赠人捐赠的物品,如果定有协议的话,必须按协议使用;如果要改变协议的内容,必须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说,从社会公益角度来说,“赵村逸夫小学变身经营场所的做法,是对海外人士善心的滥用,不仅伤害了爱心,破坏了善意的基础,也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侵害。”

  曾加和石英认为,目前在一些地方,社会捐赠事业不尊重法律也不尊重协议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一些性质严重、影响深远的事件发生后,才会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一方面要加大对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对慈善组织自身管理、慈善款物的使用监管等在内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的完善。毕竟,事前防范胜于事后弥补。”

   后话:教育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当经济利益与教育发生冲突的时候,利益于教育的选择让人寒心,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足够重视,敦促解决,还孩子们一个明亮的教师,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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