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若是有特殊情况,还会增加相应天数,如,难产增加15天难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另外,男性配偶还有陪产假15天,北京也严格执行此政策。
在以上基础上,北京最新政策规定,女职工还可享受《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30天生育奖励假,所以,北京女职工无论生育,可休的基础产假为98天+30天,共计128天,但北京同时规定了1-3个月可延长的弹性产假时间,目前北京产假最长可享7个月。
Tips:
北京市内各区,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等,均按以上标准执行,产假一般是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计算,产假为连续假期,其中包括了公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不变,由单位先行垫付,单位再申报生育津贴。
虽然有延长1-3个月时间的弹性产假时间,但北京并同有明确规定弹性产假要怎么休,以海淀区为例,通常只要满足休产假的条件,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申请最长延长3个月的产假,休到7个月产假。
北京海淀区7个月超长产假申请条件:
女职工经工作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意后,就可休7个月超长产假。
海淀区延长产假申请流程:
1、女职工正确填写单位产假请假条或产假申请书,上交到单位相关负责部门;
2、经过单位以及所在部门领导核准、签字、盖章,并经人事处审核同意方可休延长产假;
3、休完产假之后需要提交销假申请书,经单位批准后结束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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