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牛凤岐教授说,打着“人性化服务”旗号的这种照相,更应该关注的是给胎儿带来什么潜在危害。超声波是一种能量,现在已经用于杀灭肿瘤细胞和人体碎石,超过一定剂量(强度和时间)肯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尽管国外有大量研究证实,一般妇产科应用超声不会招致胎儿畸形,但迄今也无确切资料证明超声检查的绝对安全。特别是近十年来,由于彩超、频谱多普勒的大量应用和B超功能的显著增加,几乎都以提高超声强度为前提,而统计资料还没有反映出提高以后的情况。正因如此,国际超声医学界有一个ALARA原则,就是“以尽可能低的声输出获得所需要的信息”。

  胎儿扫描中最令人担心的是温升。现已知道,受热有致畸作用。德国科学家发现,三个月胎儿的骨骼对温升更敏感,此时做超声检查会造成胎儿骨骼受损。胎儿的生殖细胞和娇嫩组织对超声剂量的提高尤其敏感,即使做必须的检查都应谨慎从事,医院怎能为了和医学毫不相干的“照相留影”让孩子冒险!

  许多超声科医生“蒙在鼓里”

  医院的招揽和媒体的宣传都说,为胎儿拍照用的是国外先进的彩超设备。牛凤岐教授说,这正是最令人担心的。美国FDA(食品药物管理局)曾强制实行声输出专项限制,由生产厂家提供安全保证。规定在体(由水中测值折合)空间峰值—时间平均声强为:眼科17mw/cm2;胎儿与其他为94mw/cm2;外周血管为720mw/cm2。但自1993年起声强一律放宽至720mw/cm2,条件是在仪器上设置热指数或(和)机械指数显示功能,利用它们为安全把关。但如此一改,胎儿所经受的声强就升高到了原来的8倍。更为可怕的是,由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转化而成的我国标准规定,空间峰值—时间平均声强的水中测值要求为100mw/cm2,而720mw/cm2在体声强对应的水中测值为1500mw/cm2,是我国标准规定的15倍!

  美国法规改动的目的之一是,将临床声安全的责任由生产厂家转给临床医生,由他们依据临床对象的差异选择既安全又不超标的声输出水平。